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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陕西省社科著作出版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3-03-28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社科著作出版资助管理办法(试行)》,现将2023年度陕西省社科著作出版资助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宗旨

社科著作出版资助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支持、鼓励广大社科工作者积极创作社科精品力作,推出优秀成果、促进学术创新,为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繁荣发展作出贡献。

二、资助范围

(一)阐释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党的科学理论,解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省重大决策部署的著作。

(二)围绕我省高质量发展中重大问题和前沿问题开展研究,能对本领域或相关领域的学术发展、学理创新有重要推动作用的著作。反映陕西地方特色,体现三秦大地改革发展伟大实践的著作。

(三)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基础理论研究中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著作,我省地方特色或优长学科及冷门绝学研究的著作。

(四)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红色革命文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倡导文明、健康、环保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服务群众生产生活的知识普及性著作。

(五)辞书类、教材类、资料类、软件类、音(像)制品类、论文汇编类等著作,不接受申报。

三、申报要求

(一)著作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研究导向和价值取向,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学术水平,科普类著作还应具有科学性、趣味性、普及性、可读性和通俗性。

(二)申报时,选题内容应已完成基本创作,进入修改完善阶段,具有相对成熟的出版条件。申报选题在最终资助结果公布前提前出版者,视为自动退出申报。

(三)申请人必须依托单位提交申请,不受理个人申请。申请人未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的,取消当年申报资格,纳入科研诚信管理,3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联任何项目。申报单位要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确保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四)获得立项资助的著作1年内一般应在省社科联指定的出版社完成设计出版,如需延期出版,须提交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签署审核意见的书面申请,报省社科联审批。未经批准1年内未出版的项目,作终止处理,已拨经费按原渠道退回,项目承担人3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联项目。

四、申报方式

各单位申报材料包括《陕西省社科著作出版资助项目申请书》(附件1)、《2023年度陕西省社科著作出版资助项目申报一览表》(附件2)、选题样稿。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hekechu @nwsuaf.edu.cn,纸质版一式四份,《申报一览表》一式一份,需单位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各申报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陕西省社科著作出版资助项目申请书》每个选题填写一份,电子版以“申报单位+作者姓名+选题名称”命名。

2.《2023年度陕西省社科著作出版资助项目申报一览表》每个申报单位填写一份,电子版以“XX单位社科著作出版资助项目申报一览表”命名。

3.选题样稿包含目录、插图等重要部分,以及不少于全部图书文字30%的内容,电子版以“申报单位+作者姓名+选题名称样稿”命名。

4.各单位申报材料电子版集中存放在一个文件夹内,以“XX单位2023年度社科著作出版资助项目申报材料”命名。

5.选题样稿纸质版装订成册,能呈现实体书基本情况,一式四份。

五、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好项目申报工作,于3月30日上午12点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科研院(交流中心D504室),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shekechu@nwsuaf.edu.cn

联系人:马洁

联系电话:87082961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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