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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教师学术休假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4-11-25     浏览次数:

     

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师学术休假实施办法(试行) 1.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师学术休假申请表 各学院(系、部、所):

  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师学术休假实施办法(试行)》(校人发〔2013〕26号)文件精神,现将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教师学术休假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学术休假人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在教师岗位工作,任正高职务满5年或任副高职务满5年。   2. 近5年以来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   二、休假期限   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   三、有关待遇   1. 学术休假期间,教师的工资、岗位津贴及各种福利待遇不变。   2. 享受学术休假的教师,学术休假期间免除教学工作量。   3. 学术休假期间任职年限连续计算。   四、注意事项
  1.为了保证正常的教学工作,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及校人发〔2013〕26号文件精神,统筹安排教师享受学术休假,各单位享受学术休假的教师数应控制在本单位教师总数的5%之内。   2.申请人员须经所在单位、教务处、研究生院等单位审核通过后,由各单位统一报人事处审批。   五、提交材料   1.请各单位于2014年12月2日之前,将申请人的《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师学术休假申请表》(附件1,A4正反双面打印)一式二份和学术休假期间的工作计划等材料一份,报送人事处师资科(行政主楼512室),电子版发至师资科邮箱。   2.附件2中已参加过学术休假的教师,请于12月15日前提交学术休假期间任务完成情况报告一式2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学院留存,一份交学校人事处师资科。   联系人:劼登科   联系方式:029-87082871   Email:shizike@nwsuaf.edu.cn   附件:   1.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师学术休假申请表   2.各单位已参加过学术休假人员名单   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师学术休假实施办法(试行)     
人事处        
2014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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