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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程序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5-03-25     浏览次数:

     

1、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资格审查。

2、英语听力和专业笔试考试、心理测试由思政部组织,考生带初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1)复试体检定于3月23日—4月2日在校医院中心医院(水保所对面)进行,体检项目包括常规体检、肝功、血常规检。体检者请在收费处交费领取体检表(体检费52.00元/人),并认真填写体检表首栏,在照片栏粘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张。早晨7:00-8:00空腹抽血化验,请按照体检表中的项目穿插进行, 体检完毕后请将体检表及时交到总检处,医院将汇总体检结论统一交研究生院。

(2)3月25日下午17点前将考生“资格审查登记表”及相关材料交思政部办公室(人文学院121房间)。

(3) 3月26日上午9:00——12:00,面试,地点:人文学院大楼四层会议室

( 4) 3月26日下午14:30——15:00,心理测试  地点:人文学院大楼三层计算机房

 (5) 3月26日下午15:00——16:00,听力 地点:人文学院大楼三层计算机房

 (6)3月26日下午16:00——18:00 笔试,笔试科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地点:人文学院大楼四层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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