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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15年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和青年教师奖”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5-04-02     浏览次数:

     

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及青年教师奖管理办法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霍英东教育基金会《关于申报2015年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和青年教师奖”的通知》要求,现将申报和推荐2015年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和青年教师奖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在我校担任教学、科研任务的青年教师,年龄35周岁(含)以下,(1979年3月20日及以后出生),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以上职称。
  二、申报类型和推荐指标
  1.青年教师基金。资助额度自然科学类不超过人民币180,000元,人文社会科学类不超过人民币100,000元。全校推荐指标为3项。
  2.青年教师奖。其中一等奖奖金为人民币50,000元;二等奖奖金为人民币30,000元;三等奖奖金为人民币10,000元。全校推荐指标为1名。
  三、申报程序
  1. 个人申请:登录“科技评价与评审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202.205.109.48/hydjj),认真阅读“通知公告”中的《2015年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和奖励申报平台操作手册》,并从“模板下载”栏目下载申请书模板,按照模板《操作手册》填写相关内容,填写完成后必须进行“检查保护”工作;
  2. 学校评审:学校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筛选、评审;
  3. 网上申报:获得学校推荐资格的申请者以“申请人”身份,使用学校科研院给予的项目编号和校验码进行网上填报。
  四、纸质申请材料提交
  1. 《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课题申请书(2015年版)》五份。由国内两名以上教授(其中至少有一名教授在本校任教)推荐,要求认真填写推荐意见,并请推荐者在打印出的申请书中亲笔签名(签名章不可);
  2. 《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奖推荐书(2015年版)》五份。由国内两名以上教授(其中至少有一名教授在本校任教)推荐,要求认真填写推荐意见,并请推荐者在打印出的推荐书中亲笔签名(签名章不可),并提供被推荐人3-5篇代表性论文、著作或教材,如被荐人有获得省部级奖励的,须同时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
  3. 请各单位将上述所有纸质申请材料于2015年4月13日前提交至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重大项目处(D504),申请书、推荐书请按项目装订成册,不得分离。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  磊  宋婷婷  张建刚 
  电  话:029-87082928
  E-mail: wangleis941@nwsuaf.edu.cn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15年4月2日     
公告附件:
          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及青年教师奖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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