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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陕西省第十二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5-04-20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陕西省第十二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已全面启动。为做好评奖的申报、受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二、申报要求:
    1、一项成果只能在一个受理单位申报;
    2、个人独立完成的成果限报1项,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成果可增报1项(须由第一作者或前三名作者联合申报);
    3、仅有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成果,限报2项;
    4、申报者填写《陕西省第十二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一式三份,连同申报成果原件、复印件及有关证明材料。论文和调研报告需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著作需三本;学术译著(文)需附原著(文);出版的外文专著需附中文摘要,发表的外文论文需附中文翻译;
    5、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保留一套原始件,其余均应覆盖申报人姓名或能识别申报人身份的信息。
    三、缴费标准:论文和调研报告每篇200元;著作每本400元〔三册以上(含三册)的多卷本,评审费为400元×册数×1/2〕。
    四、材料下载:可在陕西社会科学网下载相关压缩文件(http://skl.cnwest.com)。
    五、请相关单位领导高度重视,于5月8日前对报奖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以便函形式报送至科研院条件建设与成果管理处(国际交流中心D503办公室),同时将《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wangxiaojun@nwsuaf.edu.cn。     
    六、联系方式
    陕西省社科联联系人:杜  牧  惠克明
    联系电话:029-85392336、85432566
    科研院条件建设与成果管理处:李文华  王晓君  
    联系电话:87082851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15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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