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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5年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专项经费及做好项目组织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5-04-09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相关会议精神,结合科研工作实际,2015年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项目实行学院组织评审、学校审核下达。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单位按照教育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学校有关文件要求,制定工作方案,自行组织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的遴选工作。
    二、基本申报条件
    1、原则上申报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
    2、未获得过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包括2012年学校人文社科专项资金)资助。
    三、申报程序
    1、科研院结合往年的资助情况、单位人员情况等,确定2015年各单位分配额度(附件1)。
    2、各单位研究制定具体申报方案,鼓励动员科教人员积极申报,经本单位学术(教授)委员会或专家组评审,确定拟资助项目及资助经费。
    3、在本单位内对拟资助项目公示3天。
    4、将公示无异议的项目以公函形式报科研院。
    5、科研院对全校2015年拟资助项目审核汇总后发文。
    四、执行期与经费额度
    1、项目执行期3年,即2015年1月—2017年12月
    2、经费额度:原则上每个项目不超过5万元
    五、几点说明
    1、今年是实行基本业务费学院评审第一年,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制定切实可行方案,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2、立项项目经费分3次下达, 2015年拨付各单位经费的50%。
    3、各单位可根据学科实际及自主安排经费数额,在不超过5万元前提下,具体研究项目资助经费额度。
    六、时间安排与材料报送要求
    1.时间安排:
    4月28日前,各单位将拟资助项目报科研院;
    4月30日前,科研院对上报项目进行审核汇总并正式发文下达。
    2.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于4月28日前,以公函形式报送以下材料纸质版1份至科研院社会科学处(交流中心D504):项目申请书(A3套印)、拟资助项目清单、评审专家名单。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 刘  旭
    电  话:87082961
    邮  箱:liuxu2006@nwsuaf.edu.cn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15年4月9日 附件1、2015年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项目各单位经费分配表 2、2015年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项目拟资助项目清单 附件3、2015年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项目评审专家名单 附件4、公函 附件5、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项目申请书(201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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