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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5-01-16     浏览次数:

     

附件2、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申报汇总表 附件1、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课题指南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5〕13号)文件精神,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本次项目分为:(1)一类课题,每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为5万元,研究年限为2年;(2)二类课题,每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为2万元,研究年限为1年;(3)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每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为1万元,研究年限为1年。 一类、二类课题可根据课题指南(详见附件)提出的重点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立项宗旨前提下,结合实际自拟题目,并在课题名称后用括号注明所依托重点研究方向的序号。 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由高校专职辅导员(指在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包括院系党总支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等)自拟题目申报。课题应立足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际问题设计研究题目,切忌空泛。 二、申报条件
  1.每个单位最多申报每类课题的2个项目。 2.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
  3.申请者和申报项目必须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思政司函〔2014〕2号)的相关规定。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等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2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报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5.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本专项。 6.连续2年(指2013、2014年)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含专项任务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者,暂停1年本专项申请资格。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启用2015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2.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申请者登录社科网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的电子文档。 其中,申报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的专职辅导员在填写《申请评审书》“申请者本人近三年来主要研究成果”栏时,请同时填写个人工作实绩。 四、其他要求
  1.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个人有关信息,否则作废。 2.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五、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以下时间节点报送材料: 1. 3月2日前,将《申请评审书》一式7份及《申报汇总表》(附件2)报送科研院(行政主楼D504)。 2. 3月9日前,完成网上申报,打印正式《申请评审书》(A4纸,左侧装订)一式2份报送科研院(行政主楼D504)。 联 系 人: 刘  旭 联系电话:87082961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1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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