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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6-03-15     浏览次数:

     

校研发〔2010〕86号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录取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0]3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

二、组织管理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和监督。

2.研究生院负责学校硕士研究生校内外调剂、复试和录取的安排和组织工作。

3.各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本院(系)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各学科点成立由5—7名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的复试小组具体负责学科点的复试工作,复试小组组长由学科点负责人担任。

三、复试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国家各学科门类(专业)划定的复试分数,并结合我校各学科门类生源情况,制定我校复试分数线。各院(系)根据学科专业的招生需求,通知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参加复试。复试由笔试、外语听力测试和面试三部分组成。

1.笔试

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理论和实验、实践技能知识,由学科点命题,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由学院(系)组织实施。

2.外语听力测试

主要考核考生的外语听力水平,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各学院(系)组织,外语系实施,测试时间为30分钟,满分为100分。

3.面试

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实践(实验)能力、外语口语表达及应用能力、思维敏捷程度、思想品德和心理素质等,满分为100分。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四、录取

院(系)对参加复试的考生,依据初试和复试成绩按一定比例加权计算后的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1.成绩计算及排序

总成绩(满分500)=(初试成绩500分)×50%+[复试笔试成绩100分×1.5+复试听力成绩100分×0.5+复试面试成绩100分×3.0]×50%

2.录取时,复试笔试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和体检不合格者,均不得录取。

五、其他

1.体检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校医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关于印发《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关于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的通知”(校研发〔2005〕336号)文件执行。

2.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3.在复试中弄虚作假、违纪的考生取消其资格。

4.为了提高调剂生源质量,全校调剂考生由研究生院具体负责筛选优质考生,并办理参加复试的相关手续。

5.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前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为笔试,每门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试题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要求掌握。加试课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能参加复试。

6.各学院汇总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复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学校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后,将公示无异议录取名单报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审批。

六、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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