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服务
首页» 信息服务»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6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6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6-03-17     浏览次数:

     

各学院(系、部、所)、处(室、)、直属(附属)单位::

  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校人发〔2014〕493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农业推广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校人发〔2014〕492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风景园林艺术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校人发〔2014〕491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补充规定》(校人发〔2015〕416号)文件,现将我校2016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在2015年12月31日前,达到规定的申报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的在册在岗人员(不含2015年退休人员),在岗位设置范围内,可申请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凡转换专业技术系列人员须在新专业技术系列岗位工作满1年且考核合格,方可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时间安排
  1.评审进度安排
  3月17日~3月21日  个人申报。
  3月17日~3月28日  教学水平综合评价。
  3月29日~3月31日  各单位资格审查。
  4月1日~4月6日   申报材料网上公示。
  4月7日~4月16日   各学科组评审。
  4月17日~4月20日  学科组评审结果公示。
  4月21日~4月27日  校高评会评审。
  4月28日~5月7日   推广业绩综合考评。
  5月8日~5月11日   评审结果网上公示。
  5月12日~ 5月18日  校职改领导小组审定,发文聘任。
  2.资格审查安排
  (1)申报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型和科研为主型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在各单位资格审查。
  (2)申报农业推广系列、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系列、教辅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以及申报直聘和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统一在人事处资格审查,申报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在人事处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3月28~29日 申报农业推广系列、教辅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3月30日  申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系列职务及直聘和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请申报人员严格对照时间安排,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应的资格评审表、个人申报材料及成果原件、装订成册的佐证材料复印件等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予受理。
  三、有关要求
  1.我校无评审权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与陕西省相应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同步进行,本次暂不开展。
  2.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每位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是评审结果客观、公正的基础。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精心安排,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按期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申请晋升教授、副教授职务者须填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师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学水平评价表》,经学院(系、部)初审合格并签字盖章后统一到教务处教学质量科进行审核。
  4.以下人员需填写专业技术人员转换系列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
  ⑴第三轮岗位聘任以来工作岗位出现变动的人员。
  ⑵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与从事的工作岗位系列不一致的人员。
  四、提交材料
  各单位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到相关处室审查核实并签字盖章。各单位对审查合格人员的申报材料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示,个人提交材料如下:
  申报高级职务评审表2份,申报中级职务评审表1份;申报条件要求的其他表格及各种证书、规定数量论著的原件;申请转换专业技术系列需提交转换专业技术系列审批表1份;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还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1份,并装订成册,具体内容及顺序如下:
  ⑴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⑵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教学为主型和教学科研型教师)。
  ⑶研修经历证明复印件。
  ⑷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⑸论文复印件,按照评审表所填论文顺序复印。
  ①收录论文:复印收录证明及论文全文。
  ②核心期刊教改论文:复印论文全文。
  ③其他类期刊论文:复印期刊首页、目录、论文首页、期刊末页。
  ⑹其他教学科研成果复印件,其中著作或教材仅复印著作首页、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页、目录、编委成员页及前言后序页。
  3.申报材料统一装入档案袋内,每袋粘贴打印好的封面(主要内容:申报人所在单位、姓名、申报资格、申报学科、以及材料袋内材料相对应的目录),并在材料袋底部和两个侧部粘贴打印有单位、姓名、专业及申报资格的字条,每个材料应在材料袋底部标明共几袋字样,如:3-1,3-2,3-3等。
  五、相关费用
  2016年申报各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费标准为,中级评审费200元,高级评审费400元。
  缴费地点:南校区1号教学楼一层会计核算中心。
  缴费时间:资格审查结束后,申报合格人员按以上标准将本人评审费交本单位,由单位在计财处统一缴费,并持缴费收据到人事处师资科备案。
  附件:相关文件和表格
                                      

人事处       
2016年3月16日    
公告附件:
          2016年评审有关文件及相关表格.rar
开云手机版登录入口-开云(中国)官方

版权所有  开云手机版登录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