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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大学生创业导师推荐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6-05-19     浏览次数:

     
 

 

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加强大学生创业工作,扩充创业师资队伍,有效指导学生创业项目,现将本年度创业导师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类别及条件
    1. 创业基础课程教学师资:对创业有一定了解或有意向从事创业教学工作的校内教师、学工干部等,主要从事创业基础教育教学工作;
    2. 专业技术导师:有科研成果转化经验、创业经历或指导过创业项目的教学、科研人员等,主要结合自身专业背景,为创业者提供技术支持和市场前景分析等指导;
    3. 企业成长导师:各行业优秀校友、商界领军人物、知名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等,主要为创业者提供项目指导、咨询、分析、评审、资源对接等服务。
    二、推荐要求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 富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愿意贡献时间、精力、智慧和经验,愿意提携帮助和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愿意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公益性服务;
    3. 熟悉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熟悉企业管理、市场运作、技术创新,对科技、经济、市场发展有预判能力;
    4. 能配合学校工作安排,通过创业讲堂、政策咨询、业务指导、定期约谈或网络、通信联络等方式,对创业者遇到的困难及时帮助解决或提出合理化建议;
    5. 企业成长导师需有相关专业知识或创业经历,对创业问题有一定研究或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能够为创业者在创意、市场、资源、技术、管理、资金、法律等方便提供导向性、专业性、实践性辅导服务。
    三、导师待遇
    1.经推荐入选我校大学生创业师资库的导师,将由学校颁发聘书;
    2.学校将不定期选派创业导师外出进行研修学习和培训;
    3.对开展创业课程教学的师资认定教学工作量并给予课时酬金;
    4.创业导师指导学生创业项目获得省级以上竞赛荣誉,按照获奖等级分别给予奖励。
    四、推荐程序
    请各单位组织有意报名者填写《大学生创业导师申请表》(附件1),经各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并汇总(附件2),于2016年6月3日下午6:00前将纸质申请表送至团委科技创新部(北校区绣山活动中心107室),同时将申请表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xntw@nwsuaf.edu.cn。团委将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核,通过后纳入学校创业师资库。
    五、工作要求
    本次推荐对于学校有效开展大学生创业教育和指导服务工作意义重大,请各单位积极宣传动员,重点挖掘校友资源,调动专业技术人员和青年教师参与。
    联系人:陈龙
    联系电话:029-87092033 

 

 
     
     
团委       
2016年5月18日    
公告附件:
          附件1:大学生创业导师申请表.docx
          附件2:大学生创业导师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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