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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 2022 年招收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1-11-15     浏览次数:

     

各学院(所):

 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管理 暂行办法》(校研发〔2014〕428 号)精神,为做好 2022 年博士 研究生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组负责指导和监督博士研究生招生申 请-考核工作的实施。 各学院(所)成立由主管院(所)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组; 学科负责人任组长的学科专家组(不少于 5 人);博士研究生导 师组成的复核审查组(不少于 7 人);学院(所)党委(党总支) 书记(副书记)任组长的监督工作组(不少于 5 人),分别负责 资格审查、初选审核、复审考核以及监督工作。各组人员名单报 研究生院招生处备案。

 二、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 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学术不端行为。

(二)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 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 6 年以上(含 6 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研究生入学之 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报考博士,须符合《西 北农林科技大学关于具有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报考博士研 究生管理办法》(校研发〔2021〕213 号)规定的条件。

 (三)外语水平符合各学院(所)的基本要求。

(四)心理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 究生招生体检工作管理办法》(校研发〔2021〕221 号)具体要 求。

三、时间安排

 (一)申请人网上报名、提交申请材料阶段:2021 年 11 月 16 日 8:00 开始,2022 年 1 月 5 日 22:00 结束;

 (二)学院(所)资格审核、初审、考核、拟录取阶段:2022 年 1 月至 5 月 30 日;

 (三)学校审核拟录取名单:2022 年 6 月。

 (四)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2022 年 7 月。

四、工作程序

(一)报名、交费 申请人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 8:00 至 2022 年 1 月 5 日 22:00 期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网报系统报名及缴 费,报名费 150 元/人。 网址:https://yz.chsi.com.cn/bsbm/index.do

(二)提交材料 1.申请人网报期间须提交以下电子版材料(必须为原件的 扫描件):

 (1)学历、学位证书(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申请人,必须 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2)有效身份证件(应届硕士毕业生还须提交在读证明)。

 (3)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所修课程及成绩单(加盖培养单位 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4)硕士学位(毕业)论文题目、摘要和目录。

 (5)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 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获奖证书、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 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7)最近五年内英语考试的成绩证明(包括 TOEFL、GRE、 IELTS、CET-4、CET-6、国家英语专业考试、WSK 中至少一项; 成绩计算截止日期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科至硕士连续在读 应届生的 CET-4、CET-6 成绩证明(不受时间限制)。掌握非英语 语种的申请人,需提供相应等级的能够证明自己外语能力的材 料。 无以上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超过有效期者,必须参加由学院 (所)组织的外语水平测试(笔试、面试)。测试合格者参加学院(所)组织的审核、考核,通过考核后确定的拟录取人员,报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审批。

 (8)我校医院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9)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计划书。

(10)《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 品德考核表》。 2.提交纸质材料 完成网上报名并已缴纳报名费的申请人,将《报名登记表》 (报名系统中打印)及相关纸质材料原件交学院(所)审核。

 (三)审查考核

 1.资格审查 各学院(所)工作小组对申请材料逐项审查,资格审查合格 者进入初选审查环节。资格审查期间对申请人进行政审,对提交 材料不全或材料真伪有异议者,通知申请人补交相关证明材料; 政审不合格或不能按时提交补充材料或无法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者,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2.初选审查 学科专家组对申请人的基本素质和科研潜质进行初选审查。 综合初选审查结果和招生导师的意向,提出进入复核审查阶段的 申请人名单,并在学院(所)主页公布。进入复核审查阶段的申 请人,可提出调换导师的意愿。

 3.复审考核复审考核包括政审、心理测试和综合能力考核。考核时间、 地点应提前至少 7 个工作日在学院(所)网站公布。综合能力考 核内容包括外语、基础知识、专业知识考核和面试。由各学院(所) 复审考核组对申请人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水 平(含文献阅读、摘要写作、口语和听力等)、思维能力、创新能 力等进行全面考核。可采取笔试、面试及实验操作等形式。 考核总成绩由四部分组成:包括外语成绩、业务课(一)成 绩、业务课(二)成绩和综合面试成绩,各单项成绩满分为 100 分。考核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中必须注明各部分单项成绩所占权 重。 考核总成绩排名是确定拟录取的依据,明确拟录取原则和程 序,确定拟录取排序方式。 政审、心理测试不合格及考核的各单项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 予录取。 考核期间招生单位填写“2022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 情况一览表”(附件 1)。 为保障考核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复审考核工作应对外公 开进行,期间需全程录音、录像。

4.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 学院(所)在确认导师招生资格及名额的基础上,对考核记 录及成绩审查无误,确定拟录取人员,拟录取人员名单及其主要 申请材料在学院(所)网站公示 3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于 2022 年 5 月 30 日前,将“2022 年拟录取博士研究生名单汇总表” (附件 2)及相关材料报送研究生院。

(四)录取

 研究生院对学院(所)拟录取名单和材料进行复审,复审结 果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审批结果公示 10 个工 作日。公示无异议,上报主管部门备案。

(五)学院(所)参照以上选拔程序,按照确保招生质量、 尊重导师招生自主权和排除非学术因素干扰的基本原则,结合学 科专业特点,制定学院(所)《2022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 核工作细则》,明确初选、复审、考核及确定拟录取人选排名方 式等,经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实施,并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前在 学院(所)网站公布。

五、工作监督

 学校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监督工作组,工作组办公室设在研 究生院。监督工作组依法对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负责受理师生员工对申请-考核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的举报及 监察对象的申诉。监督电话和邮箱分别为 87080151、87080161,zhsh@nwsuaf.edu.cn。 各学院(所)成立监督工作组,由学院(所)党委(党总支) 书记(或副书记)任组长,成员由党委(党总支)纪检委员、学 院(所)研究生秘书、党务秘书和导师代表组成的招生监督工作 组,制定具体的监督管理规范,监督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六、其他要求

 (一)各学院(所)制定《2022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 核工作细则》,要细化综合能力考核指标体系以及复审考核各部 分的考核方式、科目名称及评分标准等。

 (二)2022 年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其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校(对口支援西部高校、少数民族高层次 骨干计划、援疆师资计划及报考专业博士的在职人员除外),其 人事档案应于各学院(所)公示期结束以后(以调档函上要求的 截止日期为准)调入我校进行审查。

 (三)对于申请各类专项计划的申请人,考核程序同其他申 请人,学校根据教育部核拨的指标数及各类专项计划的相关规定 录取。

附件:1:2022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情况一览表

          2:2022 年拟录取博士研究生名单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1 年 1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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